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器材院内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鹤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招标项目:消防器材采购
三、招标内容:
1. 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2. 消防栓配件: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
3. 消防应急物资:应急照明灯、消防服、对讲机等;
4. 其他消防器材:消防应急灯具、消防破拆工具等。
四、招标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生产或销售资质;
2.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消防器材,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济实力,能够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投标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投标方式:
1. 投标人投标资料需纸质版提交;
2.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资质证明、产品介绍及质量检测报告、投标报价单等;
3.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总务科
联系人:麦先生
电话:0750-8239120-8859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与附件1预算数量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料递交。招标单位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感谢各位投标人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