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市:紧盯轻微违纪 上半年谈话提醒77人次

作者:鹤山市中医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8-01 字体:【大】【中】【小】


    “我以为马上就满三年了,去注册公司一般是没有谁去查的,没想到纪委这么较真,管得这么严这么细。大家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在纪律面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江门鹤山市档案局退休干部林某感叹道。
    林某于2013年6月退休,2016年4月,他办理了档案用品销售中心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离退休3年时间还  差2个月,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从事与原任职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的有关规定。2017年2月,鹤山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经查实后,要求该市档案局党组约谈林某,对其采取“红脸出汗”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经约谈后,林某主动承认错误,于2017年2月21日注销了该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
    近年来,像林某这样被谈话提醒的鹤山市党员干部并不在少数。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抓好第一、二种形态,做到早提醒、早处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2017年以来,全市开展谈话提醒77人次,廉政谈话11人,诫勉谈话3人,函询2人;给予党纪轻处分57人;党纪重处分7人。第一种形态占比56.5%,“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为将第一、二种形态制度化、常态化,鹤山市纪委出台《鹤山市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谈话权限,形成层级谈话的工作格局,对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进行“红脸出汗”,责令整改,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鹤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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