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查须知

作者:鹤山市中医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2-22 字体:【大】【中】【小】


◆临床检验

1、检查前身体状态:原则上应在平静、休息状态下采集血液标本。人处于激动、兴奋、恐惧状态时,可使血红蛋白、白细胞等增高;运动后,可造成许多检验结果的变化,如谷_丙转氨酶(ALT)、谷_草转氨酶(AST)、肌酸激酶(CK)等暂时升高,还可引起血液中钾、钠、钙、白蛋白、血糖等成分的变化。

2、检查前饮食:最好是早晨空腹采血(空腹12小时左右)。因为许多正常参考范围是以空腹血液测定值为基础的。而且研究表明,人在进食后,血液中多种检验指标可出现明显变化。

3、用于细菌培养的标本:应在使用抗生素前采样送检,收集时应注意无菌操作,特别是无菌部位的标本。

◆X线检查

1、每一部位进行X线检查时,必须去掉一切能影响X线穿透的物质,如药膏、敷料、发夹和金属饰物等。并尽可能将被检查部位的衣服解除,尤其对毛织品或丝织品更应注意。因其易于使照片上产生阴影,从而影响照片的质量。

2、孕妇不宜进行X线检查。

3、婴、幼、儿应减少X线曝光次数。

◆胃肠钡餐检查

1、检查前一天,应进食少渣、易消化的食物,晚饭后应停止饮食。

2、检查日早晨,应空腹。

◆超声波检查

1、胆囊、胰腺检查前一天,晚餐吃低脂、清淡饮食;检查前禁食8小时以上。

2、膀胱、输尿管、前列腺、子宫、附件、妊娠早期检查需充盈膀胱,留置导尿管者请提前夹管。

3、妊娠晚期需观察胎盘情况的,要充盈膀胱。

4、阴道超声检查前,请向医生说明你已有性生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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