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接受省级评审
作者:鹤山市中医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8-25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8月22日,省卫生厅专家组对我院创建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工作进行评审。我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黄杰文,副院长李文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迎接评审。 在听取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情况汇报后,专家组严格按照创建“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资料审核,并到肿瘤内科、药剂科等科室实地了解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情况。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专家组对我院癌痛规范化治疗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积极指导,并希望我院在癌痛规范化治疗方面能做出更多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