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我院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成立了鹤山市中医院第一届理事会,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梁灶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颁发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聘书。全体理事听取了《鹤山市中医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了《鹤山市中医院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事业单位管理层。 理事会的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即由举办单位和政府方有关部门代表、事业单位代表、社会方代表三方构成,各方代表原则上各占理事会理事的1/3,其中社会方代表不少于1/3。据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委派政府方代表,市中医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事业单位方代表,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社保局推选社会方代表产生三方代表共9人组成市中医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成立鹤山市中医院理事会的目的是明确中医院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完善治理规则,健全监督机制,逐步构建起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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