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医院医共体就医事项告知书

作者:鹤山市中医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6-15 字体:【大】【中】【小】


尊敬的广大市民:

最近,广东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引发高度关注,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到鹤山市中医院医共体总院和各分院(包括龙口、古劳、址山、双合分院)就医有哪些要求呢?

一、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就诊建议一患者一陪人,进院陪诊家属不超过一人,就诊时严格执行“一患一诊室”规定。

2、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粤康码为“绿码”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患者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具体步骤如下:

① 在医院入口处使用手机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出示扫码后或已持有的粤康码如下图界面,完成通行登记。

② 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信息,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就诊者把填写好的《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交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签名后,您可以进入院区。

3、推荐使用预约诊疗,患者应根据预约时间段到达医院就诊。进入院区后有序进入诊区候诊,所有来院就诊患者务必配合医生询问您的流行病学史。

4、各项内窥镜及口腔科、耳鼻咽喉科检查治疗和门诊手术患者须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为减少院区入口因申请粤康码导致的拥堵,请各位患者及陪诊家属来院就诊前准备好粤康码,以便快速通行。

二、发热诊室就诊须知

1、粤康码显示红码、黄码人员和发热人员,普通门诊不予接诊,由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陪送至发热诊室就诊。

2、发热(体温≥37.3℃)人员以及14天内去过国外、台湾、香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由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陪送至发热诊室就诊,普通门诊不予接诊。

3、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发热患者须留观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总院PCR实验室收到标本后针对特定患者快速检测1小时后出结果)。

三、住院及陪护、探视须知

1、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2、建议患者家属采用电话及微信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必要情况需探视时须严格执行探视有关规定。

3、建议选择院内专业陪护,如家属陪护者须由科室出具陪护证明,陪人遵守“一患者一固定陪人”原则,不接受请假外出。

4、特殊情况需探视者,探视人员须持探视证,经测体温、出示粤康码,做好登记。探视人员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健康人群核酸检测

1、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安排进行,鹤山市中医院新冠肺炎疫苗临时接种点设在医院对面大型停车场内。

鹤山市疫苗接种安排表

2、鹤山市中医院健康人群核酸检测采样点设在医院大门口入口右侧区域(独立于院区),实行开单、缴费、采样“一条龙”服务。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我市来自重点地区(广州、佛山等地)人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在鹤山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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