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密封投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等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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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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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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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上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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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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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综合治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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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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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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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参照医院官网《鹤山市中医院医疗器械院内招标投标文件装订说明》处理)
1、供应商、生产商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设备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修期、送货期、联系方式等);
6、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7、设备报价单;
8、产品彩页;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相关证明资料;
10、售后服务承诺;
* 供应商提供补充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投标资料一式5份(1正本4副本),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电子版(报价单置于独立唱标信封内,报价单无需提交电子版)可刻光盘或发邮箱hszyyjk@163.com。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鹤山市中医院住院部九楼设备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8860172。
附件:
一、技术参数参照以下内容:
A. 病人椅
1. ▲由电动液压系统驱动病人椅升降,提升重量≥135Kg,电机丝杆系统驱动椅背升降,运行平稳流畅、宁静。
2. 配有上下提拉式活动双扶手。
3. 带急救位靠背设计,靠背可在-4°至67°范围内调节。
4. 可选择整体式或分体式地箱。
5. ▲配有独立手机脚控开关:控制手机工作,控制手机转速、喷雾功能。
6. ▲配有独立病人椅脚控开关:可控制病人椅升降及设定记忆工作位。
7. 配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制造的优质医用抗菌皮背垫、坐垫及头枕。
8. 滑动式双关节多角度病人椅头枕。
9. 病人椅可降至离地面≤360mm,方便儿童、老年及残障病人上落。
10. 病人椅底座采用铸铝合金材料,保证长久不生锈,不掉漆,不变色。
11. 内置式管道:所有管道均采用内置式设计,没有外露管道(手机管除外), 美观大方,清洁方便。
B.医生位
1. 采用下挂式治疗台,连体式设计,治疗台与病人椅同升同降。
2. ▲治疗台平衡系统:治疗台带气锁固定上下高度,按下气锁开关即可轻松调整高低,治疗台在锁定后,负载可达3Kg。
3. 采用气控膜片式主控阀,水气均由信号气控制,稳定可靠、耐用,维修成本低。
4. 手机位的功能旋钮:每个手机位可独立调整气压、出水量及雾化量。
5. 具有互锁安全功能:当一支手机工作时,其它手机和病人椅位被自动锁定,安全可靠。
6. 配备轻触式控制面板单元,用以控制手术灯、漱口盆、水杯、加热器、病人椅操纵、设定自动记忆工作位及给水时间等功能。
7. 配备医生用金属三用喷枪1套。
8. 配备手机废油收集及消音装置。
9. 手机控制阀达到供水、供气防回吸标准。
10. 配备5个手机挂架及3组防回吸手机控制模块。
11. 内置洁牙机1套,喷砂枪1套。
C. 助手位
1. ▲旋转式漱口盆,方便不同体形的患者漱口。
2. 漱口盆采用防垢易清洁陶瓷制造,表面光滑,可拆卸,易于清洗消毒,无卫生死角。
3. 配备1L快接式储水瓶的手机、三用喷枪的独立供水系统。
4. 配备自动加热恒温给水系统。
5. ▲配置可转动的3位助手器械插架,后期可加位,每个器械插架的角度可独立调节。
6. ▲配有多功能助手用控制面板,用以控制手术灯、漱口盆、水杯、加热器、病人椅操纵、设定自动记忆工作位及给水时间等功能。
7. 配备助手用金属三用喷枪1套。
8. 强、弱吸唾器可拆卸清洁及消毒。
9. 外置光固化机1套。
D. 手术灯
1. 冷光手术灯,手柄可拆卸消毒。
2. ▲三点控制手术灯开关:医生和助手的控制面板,灯头处可以感应式开关和调亮度。
3. 具有自动开关功能:当病人椅运动到工作位时自动亮灯,离开工作位时自动关灯。
E.医生椅
1. 座垫、靠背采用优质医用抗菌皮革,无接缝式压模成型。
2. 椅背的高度及角度可调,座垫角度可调,让医生有一个最合适的坐姿。
F. 一拖二的空气压缩机。
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
二、商务内容及要求:
1. 报价要求: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不少于 1年。
3. 交货及验收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交货验收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5. 验收要求:中标人须为交付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设备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中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设备,组织安装、调试。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6.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6.2. 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6.3. 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
6.4. 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7. 售后服务要求(7.1-7.2只针对进口设备):
7.1. 中标人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可提供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7.2. 质保期内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6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等。
7.3. 中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和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 提供完整的厂家维修手册、维修软件、开放维修密码;
2) 提供完整安装软件,用于日后系统重装;
3) 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4) 提供代理商及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络方式;
5) 提供使用人员操作培训。
8. 其他要求:
8.1.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中标货物的销售授权书。
8.2. 货物安装调试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外文资料均需有中文译本。
9. 付款方式:
9.1. 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90天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