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公告-可视软性喉镜

作者:鹤山市中医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12 字体:【大】【中】【小】


鹤山市中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公告-可视软性喉镜

 

  鹤山市中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密封投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等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元)

1

可视软性喉镜

1

100000

 

  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此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参照医院官网《鹤山市中医院医疗器械院内招标投标文件装订说明》处理)

1、供应商、生产商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设备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保修期、交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要提供层级销售售权书。

6、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7、设备报价单;

8、产品彩页;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相关证明资料;

10、售后服务承诺;

* 供应商提供补充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投标资料一式6份(1正本5副本),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电子版(报价单置于独立唱标信封内,报价单无需提交电子版)可刻光盘或发邮箱hszyyjk@163.com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712日至20217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鹤山市中医院住院部九楼设备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8860172

 

附件:

技术参数参照以下内容:

1、整机由机身软管和显示器两部分组成,整机具有拍照录像、数据存取、显示器有线视频输出,兼容av输出、给药、吹氧等功能;

2、显示器能上下0º~180º转动,左右0º~180º转动,方便不同站位操作;

3、软管直径:4.5mm

4、工作通道:≥1.5mm

5、前端蛇骨弯曲角度:双向≥260°向上≥130°,向下≥130°;

6、视场角:≥90°,保证清晰图像和视场及最小的图像畸变;

7、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LED光源,光照度≥700Lux

8、采用高分辨率自制摄像头,剔除白平衡功能,确保显示效果一致性,摄像头头端采用蓝宝石镜片,防刮花,耐腐蚀;

9TFT显示屏尺寸≥3.0″,像素≥1920RGB*480

10、分辨率≥9.92 lP/mm

11、景深:3-100mm

12、显示器与机身手柄可分离拆卸,镜体手柄为医用高分子材料材质,轻盈更耐腐蚀,插入部前端为非金属医用高分子材质,减少气道刺激,镜体可浸泡消毒;

13、负压吸引按键可完全拆卸分体消毒,符合院感要求;

14、可选配≥8HD显示屏;

15、可选配≥15寸屏(支持大小屏幕镜像功能,方便临床教学);

16、具备拍照录像、数据存储功能,标配8G内置TF卡(不可插拔,减少固件损伤,内存可扩展至32G),可存储照片数量>10万张,可存储录像时长≥4.5小时;

17、充电器输入:100-240V AC50-60Hz

18、充电器输出:5V DC,1A

19、内置可充电式锂电子聚合物电池,不可插拔,减少固件损伤, 电池容量≥2200mAH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

 

二、商务内容及要求:

1.    报价要求: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不少于 12个月。

3.    交货及验收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交货验收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5.    验收要求:中标人须为交付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设备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中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设备,组织安装、调试。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6.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6.2.  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6.3.  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

6.4.  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7.    售后服务要求(7.1-7.2只针对进口设备):

7.1.  中标人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可提供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7.2.  质保期内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6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等。

7.3.  中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和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   提供完整的厂家维修手册、维修软件、开放维修密码;

2)   提供完整安装软件,用于日后系统重装;

3)   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4)   提供代理商及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络方式;

5)   提供使用人员操作培训。

8.    其他要求:

8.1.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中标货物的销售授权书。

8.2.  货物安装调试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外文资料均需有中文译本。

9.    付款方式:

9.1.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9.2. 正常运行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 5%)。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