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公告-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鹤山市中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密封投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等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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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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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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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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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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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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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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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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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此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参照医院官网《鹤山市中医院医疗器械院内招标投标文件装订说明》处理)
1、供应商、生产商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设备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保修期、交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要提供层级销售售权书。
6、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7、设备报价单;
8、产品彩页;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相关证明资料;
10、售后服务承诺;
* 供应商提供补充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投标资料一式6份(1正本5副本),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电子版(报价单置于独立唱标信封内,报价单无需提交电子版)可刻光盘或发邮箱hszyyjk@163.com。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鹤山市中医院住院部九楼设备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8860172。
附件:
技术要求: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一、系统技术规格及概述:
1.▲≥15寸无缝纯平投射式电容屏
2.▲机器内置3个可激活探头接口
3.≥4个USB 3.0接口
4.数字波束增强器
5.多倍波束合成
6.二维灰阶模式
7.组织谐波成像模式
8.宽带频移谐波、组织特异性成像、频率复合成像、空间复合成像、斑点抑制成像、彩色多普勒成像(包括彩色、能量、方向能量多普勒模式)、频谱多普勒成像: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波多普勒、组织多普勒成像。
9.独立角度偏转
10.扩展成像
11.实时双幅对比成像
12.▲一键自动优化
13.全屏放大
14.局部放大(支持前端、后端放大)
15.▲回波增强技术
16.▲智能血流跟踪(自动随探头移动,取样框自动角度偏转、自动跟踪血流显示情况,无需手动调节)
17.▲多普勒自动识别功能
18.支持锁屏功能
19.自动唤醒功能
20.▲智能声控模块,利用麦克风输入语音指令调节图像参数,包括深度、增益、焦点数量、切换检查模式等
22.标配腹部、小器官,神经测量软件包,图像后处理,可处理参数≥26种
24.支持手势操作(图像调整、测量和注释、图像浏览)
25.▲穿刺针增强技术,可跟随进针角度随时改变声束偏转角度,支持双屏实时对比显示增强前后效果,支持线阵和凸阵探头
26.≥142种体位图
27.内置超声教学软件
28.智能追踪探头信息,探头内置记忆芯片,可自动记录设备序列号等信息,自动写入病例,便于设备管理与追溯
二、测量/分析和报告
1.常规测量、距离测量、椭圆及描迹测量面积周长、体积测量
2.多普勒测量(自动或手动包络测量,自动计算测量参数)
3.全科测量包,自动生成报告:急诊、神经、肌骨、腹部、产科、妇科、小器官、泌尿、血管
三、电影回放和原始数据处理
1.所有模式下可用
2.支持手动、自动回放
3.支持向后存储和向前存储,时间长度可预置(向后:最大时间480s;向前:120s)
4.图像后处理,可对回放图像进行参数调节,可处理参数B模式8种、M模式5种、彩色模式5种、PW模式10种。。
5.▲支持同步存储,即后台存储或导出图像数据的同时前台可以完成实时扫描。直接一键存储至硬盘,突然关机或未结束检查关机资料不丢失
6.▲支持脚踏开关自定义功能键,要求同一个自定义功能按键支持≥4个功能的输出。
四、检查存储和管理(内置超声工作站)
1.检查存储:▲≥120GB SSD硬盘、内置超声工作站
2.检查管理:专用于病人信息管理
3.连通性要求:支持网络连接:有线网络、无线网络
4.支持移动设备无线传输。
注: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
二、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不少于 12个月。
3. 交货及验收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交货验收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5. 验收要求:中标人须为交付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设备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中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设备,组织安装、调试。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6.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6.2. 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6.3. 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
6.4. 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7. 售后服务要求(7.1-7.2只针对进口设备):
7.1. 中标人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可提供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7.2. 质保期内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6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等。
7.3. 中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和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 提供完整的厂家维修手册、维修软件、开放维修密码;
2) 提供完整安装软件,用于日后系统重装;
3) 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4) 提供代理商及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络方式;
5) 提供使用人员操作培训。
8. 其他要求:
8.1.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中标货物的销售授权书。
8.2. 货物安装调试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外文资料均需有中文译本。
9.付款方式:
9.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9.2.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65%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9.3.设备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给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