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医院院内招标采购公告-可重复使用医用耗材
鹤山市中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密封投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等
1、项目名称:可重复使用医用耗材
2、数量:一批(详见附件采购明细表)
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此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参照医院官网《鹤山市中医院医疗器械院内招标投标文件装订说明》处理)
1、供应商、生产商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二类备案凭证;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医疗器械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保修期、交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要提供层级销售售权书。
5、医疗器械报价单;
6、提供可供应材质的样品,不同材质最少提供1个;
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相关证明资料;
8、售后服务承诺;
* 供应商提供补充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投标资料一式6份(1正本5副本),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电子版(报价单置于独立唱标信封内,报价单无需提交电子版)可刻光盘或发邮箱hszyyjk@163.com。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鹤山市中医院住院部九楼设备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8860172。
附件:
技术参数参照以下内容:
1、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或医用钛合金。
2、为全新的产品。
3、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在供货前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加盖红章的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的,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二、商务内容及要求:
1. 报价要求: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不少于 12个月。
3. 交货及验收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交货验收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5. 验收要求:中标人须为交付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设备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中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6.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6.2. 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6.3. 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
6.4. 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7. 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并清点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