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医院现就餐厅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中医院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遴选
二、项目内容:餐厅外包服务(详见用户需求相关内容)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具有餐饮管理或饮食管理的经范围;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正本(复印件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下午5:30时前。
(2)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山市中医院(http://zhongyi.iheshan.cn/)和招标人公告栏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中医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一巷2号鹤山市中医院行政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6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