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江发改价格[2018]1232号),按照“一取消两同时”的原则,我院定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卫材加成,并同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调整。请各科室及时通知科内人员知晓价格政策的变化,同时,注意涉及本专科使用的收费套餐的价格调整,请医护人员及时和病人做好沟通解释。全院工作人员要积极做好宣传,争取广大群众对医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鹤山市中医院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江发改价格[2018]1232号_关于印发《江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