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2024年-2026年)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23 字体:【大】【中】【小】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购买2024年-2026年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1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2年

二、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2024-2026年度鹤山市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3.供应商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非法人机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授权。经营范围:保险业务;

4.供应商具有项目服务的能力,保证能及时对服务项目提供实施服务与建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

四、提交资料要求:

1、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参评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评机构经营范围涵盖医院医疗责任保险相关服务

3、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履历情况及职称;

4、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投标报价(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5、医疗责任保险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意: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一,其中正本另外独立封装,并在封面注明。

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529下午530分

地点:鹤山市中医院医务股

联系人医生

联系电话0750-8860178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我院有权最终决定采购时间、承保内容等。

相关附件

1.附件:2024-2026年度鹤山市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需求书

【附件1】2024-2026年度鹤山市中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需求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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