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及污水检测项目市场调查邀请函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25 字体:【大】【中】【小】

鹤山市中医院将开展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及污水检测项目的采购工作,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内容,调查市场预算情况,现邀请各有关单位参加项目市场调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鹤山市中医院是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设有急诊科、中医内科、消化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科、肾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脑病科)、肿瘤科、康复科、重症医学科(ICU)、普外科、骨伤科、神经外科、妇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肛肠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医共体急救中心、血液净化中心、蛇伤救治中心、中医治未病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20多个临床科室和介入手术室、影像中心、超声科、心电图室、消化内镜中心、药剂科、检验科、PCR实验室、病理室等医技科室,住院部开放病床299张。

本项目负责院内污水站的日常运营(含消毒药剂的采购及投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污水、废气、噪声检测等与环保相关的工作。污水处理站水量约为180m³/d。(数据仅供成本估算作参考,以实际污水处理量为准。)

(一)项目名称

  鹤山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及污水检测项目

(二)项目类型

      政府采购目录外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项目预算

1、项目预算报价以年度费用报价(含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及污水检测项目),此费用包含操作技术工人薪资、社保、消毒药剂、检测耗材、劳保用品等以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以上费用均含税。

2、污水处理站所有的管道、电气、设备500元内由服务供应商负责维护保养及更换,超过500元的管道、电气、设备由服务供应商提出书面说明及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实施更换或采购人自行采购实施。

(四)提供服务供应商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在鹤山市中医院官网开展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期限

  签订协议后的12个月。

(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1)服务要求

① 日常运营服务内容:

② 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③ 污水处理站的消毒药剂投放与管理。

④ 消毒清理污水站(运营期间需不定时消毒清理)。

⑤ 污水处理站设施操作及管理工作。

⑥ 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

⑦ 做好运维期间所有工作台账,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2)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操作技术工人至少1名:

① 主要负责确保污水站污水水质达标排放。

② 每周不少于3次投加活性氧消毒粉;

③ 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设备;

④ 每月不少于1次对格栅池清理。

工程技术人员至少1名:

① 主要负责污水站设备维修及调试工作,对污水站的设备进行巡查和调试,确保污水站设备正常运行;

② 污水站设备出现故障,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确保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

(3)服务要求:

① 服务供应商应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相关工作。在开展相关工作活动时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及市相关规定与标准;

② 服务供应商应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并维护现场的安全。

③ 服务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配合医院做好院内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④ 配合环保相关部门对污水处理站的各项检查,操作技术工人自接到检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

2、污水检测项目

(1)根据医院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完成自行检测(废气、废水、噪声等),符合排污管理要求;

(2)检测内容:

① 废水(DW001)检测指标: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

② 废气(污水处理站周界)检测指标: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氯(氯气)、硫化氢。

③ 噪声检测指标:厂界噪声(昼夜)。

(3)执行标准

① 废水(DW001)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

② 废气(污水处理站周界)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③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

注明:检测内容与执行标准需按环境管理部门要求实时更新。

(4)检测质量要求

① 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② 检测机构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七)填报说明:

1、本表仅作市场调查,实际数据以采购文件为准;

2、岗位设置:操作技术工人1人(每周至少到岗3次),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不作具体人数要求,可作灵活调整。

所有资料需于3月3日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供应商盖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本,再送一份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采购中心,接到我院论证通知时,需带十份以上纸质版的资料(盖章)到我院。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3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鹤山市中医院总务股,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

(九)论证时间:资格审定后拟一周内组织参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60198。

   (十一)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市场调查,具体内容以采购公告为准。

附:供应商意向方案。

鹤山市中医院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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